10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普洱民族团结进步干部教育学院(市委党校)、hbs红宝石平台、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纪念馆等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市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

检查组到hbs红宝石平台调研
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一法一办法”,使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把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归纳、总结、提升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突出普洱特色、打造普洱品牌、创造普洱经验,助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